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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继武同志53岁于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9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7082.5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5949.30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龚继武会员发放互助金7010.00元整。
蒙代华同志69岁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10月0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460.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097.92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会员蒙代华发放互助金676.00元整。
张兴智同志75岁于2017年09月30日至2017年10月0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061.05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1656.20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张兴智会员发放互助金240.00元整。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02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