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党群信息>>公示信息
曾选明同志63岁于2017年08月26日至2017年09月0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810.8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8930.71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选明会员发放互助金1474.00元整。
卿小兵同志49岁于2017年08月30日至2017年09月0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531.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034.19元;经本人申请,红旗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会员卿小兵发放互助金592.00元整。
范明松同志39岁于2017年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585.94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5179.53元;经本人申请,江渠公司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范明松会员发放互助金699.00元整。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0月04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7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