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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李祖荣、吕长兴、刘宇全、王晓均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yul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1-15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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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李祖荣、吕长兴、刘宇全、王晓均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喻莉珺


  李祖荣同志现年50岁,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042.7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088.42元;经本人申请,机关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祖荣会员发放互助金913.00元整。


  吕长兴同志现年70岁,于2017年11月05日至2017年11月1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364.45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348.60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吕长兴会员发放互助金952.00元整。


  刘宇全同志现年67岁,于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1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3359.0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9170.18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宇全会员发放互助金1789.00元整。


  王晓均同志现年49岁,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929.1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859.61元;经本人申请,机关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晓均会员发放互助金753.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22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人:喻莉珺,联系电话:18181711898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