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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辉同志71岁于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1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782.1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763.24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万辉会员发放互助金256.00元整。
肖如桂同志61岁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515.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908.96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会员肖如桂发放互助金625.00元整。
简平同志44岁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945.92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3297.34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简平会员发放互助金396.00元整。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2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