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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袁绍祥、何绍琼、雷明阳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邓建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02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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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绍祥同志现年75岁,于2020年6月92020年7月1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339.9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8376.96元;互助会发放互助金1667元整。于2020年7月312020年8月1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729.1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927.21元;互助会发放互助金438元整。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袁绍祥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2255元整。

     何绍琼同志现年57岁,于2020年11月222020年11月2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772.2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791.38元;经本人申请,处党办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何绍琼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664元整。

      雷明阳同志现年82岁,于2020年10月132020年10月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7291.2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1888.9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雷明阳会员发放互助金1723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