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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元芳同71岁于2015年05月20日至2015年05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3691.1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12021.64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付元芳会员发放互助金1803.00元。
吴晓蓉同志43岁于2015年03月23日至2015年04月0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571.9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472.95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吴晓蓉会员发放互助金458.00元。
阳天蓉同志41岁于2015年05月05日至2015年05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781.0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747.87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阳天蓉会员发放互助金736.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6月08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5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