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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田素华、徐祖明、董方见、许治金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djh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11-23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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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素华同志现年62岁,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155.3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361.18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田素华会员发放互助金1072元整。

徐祖明同志现年70岁,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752.2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466.21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徐祖明会员发放互助金1120元整。

董方见同志现年46岁,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208.5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159.12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董方见会员发放互助金232.00元整。

许治金同志现年66岁,于2018年10月27日至2018年11月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830.8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079.64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许治金会员发放互助金882.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