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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治金同志64岁于2016年03月28日至2016年04月1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216.4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526.37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许治金会员发放互助金1091.00元。
代洪国同志64岁于2016年03月17日至2016年03月2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1034.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772.81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代洪国会员发放互助金1127.00元。
贾光明同志62岁于2016年03月03日至2016年03月0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174.92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3337.66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贾光明会员分别发放互助金501.00元。
刘雨知同志74岁于2016年01月20日至2016年02月2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5456.8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8382.75元;经家属代理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刘雨知会员发放互助金2838.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5月02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