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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全同志现年66岁,于2021年1月6至2021年1月1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851.7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437.45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赵正全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是910元整。
张玲同志现年46岁,于2020年10月26至2020年11月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823.6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335.36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张玲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是774元整。
韩作元同志现年65岁,于2020年10月2至2020年10月1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580.7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580.93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韩作元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是519元整。
代洪兵同志现年62岁,于2021年1月4至2021年1月1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585.2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495.54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代洪兵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是507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