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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彬同志现年45岁,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286.7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095.25元;经本人申请,绵阳建设公司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郭彬会员发放互助金1019.00元整。
田明生同志现年78岁,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540.5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894.07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田明生会员发放互助金507.00元整。
郭祖富同志现年68岁,于2019年1月6日至2019年2月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1946.2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6229.28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郭祖富会员发放互助金5253.00元整。
许治金同志现年67岁,于2018年12月22日至2019年2月1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9472.8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7995.80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许治金会员发放互助金9860.00元整。
王江同志现年39岁,于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271.87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639.91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江会员发放互助金879.00元整。
谢崇祥同志现年66岁,于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10月1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3332.4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0711.38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崇祥会员发放互助金5904.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2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