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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琼同志60岁于2016年06月28日至2016年07月0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305.9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351.18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琼会员发放互助金1103.00元。
胡炳华同志72岁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7月0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888.79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128.67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胡炳华会员发放互助金169.00元。
陈建中同志63岁分别于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6月06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3123.09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18937.26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建中会员分别发放互助金2841.00元。
陈静同志38岁于2016年08月02日至2016年08月0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214.0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671.03元;经本人申请,江渠公司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陈静会员发放互助金385.00元
韩作元同志62岁于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1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6738.3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815.84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韩作元会员发放互助金699.00元。
黄坤德同志60岁于2016年05月14日至2016年07月06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1794.5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7511.77元;经本人申请,鲁联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黄坤德会员发放互助金3328.00元。
赵启良同志76岁于2016年02月19日至2016年03月05日因病住院治疗无效去世,总医疗费23820.15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19953.46元;经家属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赵启良会员发放互助金3093.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08月15日至2016年08月23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6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