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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翠建同志75岁于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3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028.8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253.77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张翠建会员发放互助金1379.00元。
王华彬同志44岁于2016年03月29日至2016年05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4153.7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4792.28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华彬会员发放互助金4711.00元。
许治英同志43岁于2016年06月13日至2016年06月2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630.46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4057.03元;经本人申请,建筑公司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许治英会员分别发放互助金771.00元。
王天兴同志70岁于2016年07月03日至2016年07月08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606.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036.53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天兴会员发放互助金906.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07月14日至2016年07月21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