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党群信息>>公示信息
小金库”有关党纪政纪、法律法规部分条文摘录及案例
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第七条 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任何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都必须依照本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以贪污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
附:第五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贪污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财政法规,隐瞒、截留应上交国家财政收入的,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以贪污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据本规定第四条处理。
附1:第四条: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贪污公共财物,数额不满500元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附2: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对犯有贪污、贿赂错误党纪处分的数额界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
对贪污、贿赂数额不满5000元的党纪处分标准,在中纪委未作出具体规定之前,按下列数额标准掌握执行:
(一)贪污、贿赂数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情节显著轻微的,可免予处分。
(二)贪污、贿赂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贪污、贿赂数额在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三、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
四(二)重点清理检查出的"小金库"资金,除应按规定调整帐目、补交各税或全额上交财政或如数扣减财政拨款外,还要处以相当于查出"小金库"资金数额l-2倍的罚款。
(六)对私设"小金库"行为情节严重、必须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要注意保护举报人,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凡根据举报线索清理检查出已交财政"小金库"资金,应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为查出已交财政"小金库"资金数额的3%,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资金来源,从收缴的"小金库"资金中列支。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这次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思想发动、舆论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在调查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精心确定重点清查单位,周密部署清查;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推动清理检查的深入进行。
四、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1号)
第十五条 违反规定, 擅自开设银行帐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截留、 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违反规定, 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用于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挥霍浪费或者有其他超标准支出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五、 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对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单位,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不超过违反财政法规款额的五倍
第五条 对违反财政法规款额,无论数字大小,都应当区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没收非法所得;
(二)收缴应当上交的收入;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
(四)冲转有关的帐目。
第十五条 违反财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出后,认真检查错误并及时纠正的;
(二)违反财政法规款额较小,情节轻微的;
(三)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的;
(四)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 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999年8月6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 (第3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七、案例及外地治理"小金库"办法
关于开除谢风舞党籍的决定
西交纪监 [2001] 37号
谢风舞,男,汉族,1946年11月生,湖南省衡南人,大专文化,讲师职称,1964年4月参加工作,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至2000年任原西安医科大学学生处处长;1994年至1999年4月兼任学生处党总支书记。2000年8月11日,谢风舞因涉嫌贪污被西安市检察院刑拘,同月23日以贪污罪被正式逮捕,2001年8月11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西刑二初字第2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其主要违纪事实如下:
1.组织学生处有关人员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达105.49万元
从1995年起至2000年,在谢风舞的组织下,学生处截留应上交学校的各项学生收费105.49万元,用于处室开支和个别人员私分,造成巨大损失。
2.私分公款,个人所得30.93万元
谢风舞在任处长期间,多次组织有关人员私分收取的学生交费60余万元,其中本人所得30.93万元。
3.虚报冒领所得0.3万元
在负责印制《学生手册》和其他资料时,利用虚报冒领手段非法所得0.3万元。
4.组织销毁原始帐目,制作假帐
1998年寒假,谢风舞通知李俊兰到孙晓燕办公室,谢不顾他人劝阻,亲自动手将学生处多年来截留资金的原始帐册及凭单等账务资料全部烧毁,并指使李俊兰做了假帐。
5.隐瞒收入1.8万元
在1999年的毕业生分配收费工作中,谢风舞本人在开票时利用大头小尾的手法将1.8万元予以隐瞒,后在纪委调查期间不得己交出。
6.收受礼金0.28万元
利用工作之便收取学生范某现金3000元,请客吃饭花去1000元,实际所得2000元。另外让张宏"解决了"800元餐费。
以上各项共计非法所得33.31万元,己如数追回。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谢风舞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 卫生部原卫生检疫局被查处
中央纪委、监察部最近会同审计署、海关总署、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卫生部原卫生检疫局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的案件,给予原卫生检疫局局长曲绪禄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卫生检疫局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柳伟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卫生检疫局法规处处长郝刚行政开除处分,予以党内除名。对于卫生检疫局违反规定滥发奖金等不合理开支依法予以纠正。
经查,1993年2月和4月,时任卫生检疫局局长的曲绪禄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先后擅自签发了《关于成立国境卫生检疫事业发展基金委员会的通知》和《卫生检疫系统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的规定》,筹集基金。截至1997年,卫生检疫局利用行政手段,以上述两项基金的名义,截留收取系统内各单位应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资金1.9亿多元。此外,曲绪禄还要求局机关各处、室搞创收,致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纷纷以各种名目向系统内收费。上述基金及各单位创收金额高达2.86亿元。
卫生检疫局对所收取的基金以及各处室、直属单位创收的资金没有按规定纳入财务管理,而是由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存入53个银行账户和5个活期存折内,形成一个多部门、多账户、滥行开支、管理混乱的"小金库"。自1993年至1997年,卫生检疫局各单位从"小金库"开支2.71亿元,除向下属单位拨款1.6亿元外,用于补贴办公会议等费用竟达1700多万元,擅自对外投资1500多万元,其余大量资金被大肆挥霍浪费。一个仅有40多人的单位,从"小金库"支出的餐费、招待费220万元;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奖金231万元;以参观、考察名义支付公款旅游、出国费用357万元;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购置住房、汽车、移动电话等支出4658万元。此外,另有2500万元开支无原始单据或票据遗失。
来源:新华社
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决取缔"小金库"
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审计署等部门严肃查处了卫生部原卫生检疫局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案件。原卫生检局局长曲绪禄等人,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截留应纳入预算外管理资金,巧立名目搞创收,形成了一个多部门、多账户、管理失控的2亿多元的"小金库",大量资金被滥花乱支、挥霍浪费,造成国家巨额资金流失和恶劣的影响。
这起典型案件再次深刻警示人们,为维护国家财产安全,深入反对腐败,必须坚决取缔"小金库",严肃惩处寄生在"小金库"上的蛀虫!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设立"小金库",为什么仍有那么一些单位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阳奉阴违,明知故犯呢?重要原因是"小金库"与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甚至个人私利连在一起,可以从中谋取私利。还有一些错误认识,认为搞"小金库"是为了方便工作、搞集体福利,不像个人贪污受贿那样是违纪违法。私利驱动,认识上再出现误区,"小金库"便屡禁不止,成为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症。这次对原卫检?quot;小金库"案件的揭露和查处,使人们再次看清了"小金库"的本来面目:它惯常手段是非法截留、隐瞒财政收入,或越权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基金,或巧立名目搞"创收",它的来源不是违法就是违规;它本质上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小钱柜,逃避正常财务管理和监督,由少数人暗中操作,自收自支,必然滋生挪用、私分、侵占、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它常常打着为集体搞福利的幌子,明目张胆地滥发钱物、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置房购车,结果是小团体和个人得益,让国家吃了大亏;它牵涉到的人员往往是一个班子、一个集体,不仅毒化了一方风气,还腐蚀了一批干部和群众。一句话?quot;小金库"是一个危害极大的祸患。对此,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
目前,像原卫检局这样严重私设"小金库"的只是少数,但是或多或少搞点"小金库"的单位为数还不少。每个部门、单位都应当从这起严重、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对自己那里的"小金库"采取断然措施,当禁则禁、当刹则刹,再不能心存侥幸。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尤其要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绝不能自设收费项目;各项收费和罚款必须使用统一票据,罚款与收缴分离;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财务收支必须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要按照这些标准,一条一条地检查和落实,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纠正。此外,要加快财政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彻底杜绝"小金库"创造条件。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惩处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尤其是对那些继续搞"小金库",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贪污的,要严惩不贷。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不能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对事不对人,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其他人员的责任。对违纪违法人员,不仅要给予纪律和法律惩处,还要追缴其非法所得,不能让这些人白白拿走国家财产,逍遥法外。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小金库"往往离不开财经纪律松弛、财务管理混乱这个土壤。原卫检局"小金库"管理严重失控,就是一个典型。加强管理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每个单位都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重要财务管理环节,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建立和实行一套严格、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纪律,让"小金库"无立足之地。
《人民日报》(2000年8月25日第一版)
福建惠安查获一起集体私分公款贪污窝案
中新福建网四月九日消息:惠安县纪检监察机关日前破获了一起利用职便集体私分公款的贪污窝案。
据福州晚报报道,惠安惠女水库管理局原局长庄耀坤等8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股级干部5人)于1995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职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私分公款11794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公款罪。目前,该案涉案人员已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庄耀坤等3人被开除党籍,其他5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构成犯罪的庄耀坤等2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余6人分别受到相应政纪处分。涉案人员所分公款已全部没收缴入国库
经理会计欲盖弥彰 私分公款难逃法网
正义网武汉1月24日讯 通讯员严明 仲伐报道 武汉市轻工物资供销公司原经理何其安、原会计肖剑芬、陈咏来合谋私设小金库,涉嫌私分公款数十万元。近日,当地检察机关已对3人以涉嫌贪污罪依法提起公诉。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时任该公司经理的何其安、与主管会计肖剑芬、成本会计陈咏来一拍即合,由何主谋将该公司部分货款、出租房屋的租金及租金购买债券后所孽生的利息和有关款项截留后,由肖以个人名义分别存入当地几家银行。同时将单位一银行帐户列为"帐外帐"予以控制,再以"年终奖"、"辛劳费"、"业务费"、"补偿金"等多种名义对这些"小金库"的资金私分。其中,何其安参与私分46万余元,肖剑芬参与私分19万余元,陈咏来参与私分11万余元。
新闻来源:正义网
私分管理费丢官又判刑
大江网南昌讯 胡佳佳、记者毛江凡报道:本想从收取的管理费中暗中截留一部分私分,没想到事情败露后不但官职不保,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贪污案,作茧自缚的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两年,并追缴其所得赃款1.24万元上缴国库。
齐某系新余市某支队的支队长,1995年,生意人黄某通过齐某借走该支队1万元现金,后归还1.3万元,齐某等5人从支队拿出2000元公款,加上黄某归还的1.3万元,凑成1.5万元进行平分,每人分得现金3000元。从1995年开始,该支队在齐某等人的操纵下,开始截留管理费,至1998年共截留管理费34.7万元,后将30万元管理费存入银行,余款4.7万元由齐某等5人进行平分,每人分得9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齐某在任新余市某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6.2万元,其中齐某侵吞公款1.24万元,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信息日报
2003-02-14 07:26:40
欲盖弥彰难逃制裁--江华县审计局查处
县畜牧水产局百万元"小金库"始末
吴淑华 景乃华
湖南省江华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畜牧水产局1999年至2000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组按照审计程序,对县畜牧水产局收费票据及内部往来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仔细核对,发现该单位有18份收据未入财务账。在审计组的再三追问下,该局财务人员拿出了未入账的收据及支出发票。未入账的财务凭证反映,该局两年来收取各乡镇平衡调剂费、检疫费9万多元,订购饲料加工设备支出6万元、上交上级单位永州市畜牧水产局2000年度平衡调剂费1万元、用于1999年和2000年中秋国庆两节发放纪念品等支出2万元,结余59元,存在出纳处。至此,该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似乎已十分清楚了,该局财务人员也一再表示,再没有其他未入账的收支了。
审计组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非常重视,明确指示,根据群众反映,该单位"小金库"问题绝非如此简单,一定要顺藤摸瓜,查清查透,并亲自带领审计组对县畜牧水产局下辖乡镇检疫站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发现,乡镇检疫站上交款数额大于该局入账收入数,且该局用领料单等收据收取各乡镇票证工本费的事实没有在财务账上反映,这说明该局"小金库"金额不止8万元。为进一步弄清情况,审计组立即赶往永州市畜牧水产局,对县畜牧水产局票据领用、上交、收费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市畜牧水产局有关同志的积极配合下,审计组了解到,县畜牧水产局1999至2000年两年间共收取动物出县境检疫费86万元,而该局运检组两年只上交检疫费25万元,开具了财政收费票据收取的检疫费,只有22万元,这表明该局可能有一个更大的"小金库"。但该局财务人员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审计人员再三做工作均无效。于是,县审计局领导连续几次带领审计组成员到县畜牧水产局,向该局领导及财务人员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剖析私设"小金库"带来的种种弊端,要求其将所有账外资料提供给审计组,而该局仍然采取隐瞒、拖延的态度,拒不提供有关资料。审计局领导又要求该局财务人员打开财务资料柜,进行全面清查。清查时发现资料柜里有一个热水器纸盒子,纸盒里装有17万余元、“小金库”清单,县审计局领导立即要求财务人员提供"小金库"账本,财务人员害怕交出"小金库"后,受单位领导责怪,借故走了。在审计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审计局领导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县有关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县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决定县纪委介入,对有关人员实行“两规“。在这种情况下,县畜牧水产局不得不陆续提供了1997年以来通过检疫费收入不入账、账内资金转账外、不开收费票据等方法,隐瞒、坐支出县境检疫费,形成"小金库"112万元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