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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伟同志62岁于2016年07月26日至2016年08月1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102.5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775.05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华伟会员发放互助金1098.00元。
许定国同志40岁于2016年07月04日至2016年07月1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255.1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7156.99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许定国会员发放互助金1360.00元。
雷小玲同志45岁分别于2016年08月22日至2016年08月31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299.70元、社保分别已报销医疗费5501.83元;经本人申请,银河电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雷小玲会员分别发放互助金1045.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09月12日至2016年09月19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 13689648633 (短号68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6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