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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洪兵同志现年60岁,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367.3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378.01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代洪兵会员发放互助金676.00元整。
万宁同志现年45岁,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440.1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501.87元;经本人申请,黄鹿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万宁会员发放互助金1100.00元整。
甯德禄同志现年71岁,于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4787.3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388.17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管理站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甯德禄会员发放互助金677.00元整。
汤淑珍同志现年77岁,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3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831.2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962.11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汤淑珍会员发放互助金1114.00元整。
石荣同志现年50岁,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0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434.1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207.01;经本人申请,供水科分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石荣会员发放互助金441.0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0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