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党群信息>>公示信息
拟对王江、雷明阳、曾琼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王江同志现年40岁,于2019年8月12至2019年8月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1022.9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4144.15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江会员发放互助金2294元整。
雷明阳同志现年81岁,于2019年11月11至2019年11月1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330.3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290.55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雷明阳会员发放互助金913元整。
曾琼同志现年63岁,于2019年9月27至2019年10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339.8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549.76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琼会员发放互助金804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