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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王江、雷明阳、曾琼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OA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1-28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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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江、雷明阳、曾琼会员发放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王江同志现40岁,于2019812201982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31022.91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24144.15元;经本人申请德阳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王江会员发放互助金2294元整。

雷明阳同志现81岁,于201911112019111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330.3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290.55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雷明阳会员发放互助金913元整。

曾琼同志现63岁,于2019927201910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9339.88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5549.76元;经本人申请离退科工会小组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15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曾琼会员发放互助金804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1128日至2019124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19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