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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辉同志68岁于2014年08月06日至2014年08月14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2634.2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1804.28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万辉会员发放互助金325.00元。
孙红同志59岁分别于2014年05月08日至2014年05月17日、2014年06月05日至2014年06月27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7371.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705.93元、总医疗费4434.3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3588.93元;经本人申请,处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孙红会员分别发放互助金667.00元、520.00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09月01日至2014年09月08日止。若对该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13689648633 联系人:阳天蓉
2014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