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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张洪芝、李小翔、谢崇祥、程继扬会员发放 职工互助金的公示

发布人:处工会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2-3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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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芝同志现年80岁,于2021年11月272021年12月12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429.92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6381.41元,经本人申请,中江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21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张洪芝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925元整。

李小翔同志现年55岁,于2021年12月192021年12月25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5768.30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096.80元,经本人申请,鲁班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21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李小翔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881元整。

谢崇祥同志现年70岁,于2021年12月72021年12月13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10369.76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8181.91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21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谢崇祥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1268元整。

程继扬同志现年76岁,于2021年11月172021年11月29日,因病住院治疗,总医疗费8641.84元,社保已报销医疗费4488.76元,经本人申请,金山管理站分工会核实,人民渠二处职工互助会理事会审核,按照2021年《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职工互助会章程(修改)》之规定,互助会拟对程继扬会员发放互助金总计650元整。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止。若对以上会员发放互助金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工会反映。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