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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议“检察长+河长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作机制助推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9-13 09:0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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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不断完善东风渠灌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持续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现代化,2023年9月7日上午,都江堰东风渠灌区东坡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商讨会在东风渠管理处眉山站召开。东风渠管理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办、河长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交流商讨期间,各方围绕公益诉讼实施方案、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动“渠地融合、两手发力”等事宜展开热烈讨论,初步拟定“检察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作机制文件。

“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既能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震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还能实现融合发展、合作共赢。”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专委秦晓丽说道,同时她还介绍了现阶段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对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东坡区河长办副主任万亮表示:“要坚持‘共同参与、联动合作、共建共治、常态长效’原则,优化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合作内容,加快建立‘检察长+河长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作模式”。

“在水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要发挥公益诉讼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利工程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东风渠管理处水保科组长朱俊说道,“同时要根据水利厅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实施方法,逐步构建‘检察长+河长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作机制。”

东风渠管理处眉山站站长王怀斌介绍道:“为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维护灌区良好水生态环境,眉山站已与各级河长建立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同时,‘检察长+河长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作模式的建立能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手段,保障灌区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加强水利工程岸线保护。”

下一步,眉山站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切实助力灌区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