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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处党委的决定,了解、检查、督促各项决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2、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认真开展宣传工作;
3、按照党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以及党委各类公文、杂志、简报、机要函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处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四好”活动的管理工作,承办处党委“四好”活动的日常工作;
5、负责指导处属各党支部的党务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统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工作;
6、负责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处精神文明建设和处水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党委印章、介绍信的管理;
8、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预防腐败工作;
9、根据处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协助做好对科、室、站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管理工作。
10、代处党委、纪委起草党风廉政建设规划,负责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11、监督检查处属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我处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2、受理对我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案件。
13、受理管理处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党内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申诉。
14、负责处理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
15、负责对全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教育,负责对出现的行业不正之风予以纠正。
16、负责统战工作。
17、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工作。协助行政办公室做好机关劳动纪律的考核工作。
18、协助配合搞好政风建设、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反恐、反邪和维稳等工作。
19、指导处共青团的各项工作;
20、协助完成绩效管理目标的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21、完成处党、政和处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