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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是处纪委的办事机构,依据处党委的授权,在处纪委的领导下负责纪委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单位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厅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协助处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检查处党委会的决定、决议、规章制度在全处贯彻执行情况;
(四)协助处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督促处属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建设;
(六)组织对处属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处各单位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对招标、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干部选拔等重大事项过程进行重点监督;
(七)受理对处属党支部、党员干部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建议、反映等。负责对纪委直接查办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审理等工作,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处党委的处分决定。受理处属党支部、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指导处属党支部的纪检委员、纪检员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员的作用;
(九)落实纪委决议,负责纪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工作,相关印章、信函、文件、档案管理及其它事务工作;
(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承办专兼职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及其与处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沟通联系等工作。坚持开展教育培训、调查研究,规范纪检干部行为,提高纪检干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十一)监督检查上级交办有关事项的完成情况;
(十二)协助办公室做好机关劳动纪律的考核工作;
(十三)协助配合搞好政风建设、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反恐、反邪和维稳等工作;
(十四)协助完成绩效管理目标的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十五)完成处党、政和处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审计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经济法规及政策,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六)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
(七)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以及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九)办理国家审计机关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配合搞好政风建设、制度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
(十二)完成处党、政和处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