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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渠一处在贯彻落实河(渠)道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认真对沿河(渠)的排污企业开展调查工作,努力实现“四无一整治”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了我处辖区良好的水环境。
处领导高度重视对排污企业的管理、监督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管理站强化对所有排污口的管理,准确掌握各个排污企业的具体情况,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坚决制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水利部《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作好相应准备工作。
人民渠一处在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认真、逐一、有效地对各个排污企业及排污口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其生产排放的量、气、色、味进行登记备案,整理、统计建立了我处《干渠、河道排污统计台帐簿》,较为准确、详细地掌握了我处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排污情况。同时我们多次对相关排污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要求他们严格按规定进行排放,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其立刻停止生产,并按规定进行整改。为有效地对排污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控,我们在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加强了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协调,构建了检查联动机制,在各乡镇落实了联系员,对各个排污口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排污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坚决制止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灌区的输供水安全,切实维护我处辖区良好的水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