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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解顽疾  河湖治理见实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7-23 14:4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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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都江堰灌区水管单位和检察机关签署的公益诉讼合作协议内容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在河湖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7月18日,人民渠第一管理处联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旌阳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一次涉水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巡查工作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晓旭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副处长邓海林水保科、孝泉水利管理站旌阳区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了此次巡查工作。

针对人民渠四期干渠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段的堤岸上长期堆放大量白色垃圾和塑料薄膜等固体废物有散落进渠道内造成造成水体污染风险这一线索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了人民渠一处灌区的第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巡查组一行重点对检察建议书履责情况进行了现场查勘,如实记录问题整改情况,评估整改的效果和不足。巡查组在现场就如何借力公益诉讼解决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交流,在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上达成共识: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定期沟通各方巡查发现问题情况,适时开展案件办理。二是积极开展联系互访活动共同进行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灌区水利保护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人民渠第一管理处将深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属地河湖长制+检察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动人民渠第一管理处灌区公益诉讼示范区建设见真知出实效,以工作实绩保障灌区高质量发展。




(供稿:水利保护科、孝泉水利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