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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89周年暨“五四”运动92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1-04-27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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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国共青团成立89周年,“五四”运动92周年,也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民主、进步、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处团员青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直面当前我处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以实际行动和崭新面貌投身人民渠一处“五个文明”建设,为实现单位“十二五”良好开局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经处团委研究,报处党委同意,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纪念活动。现将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五四精神  奉献青春激情     二、活动时间     2011年5月―2011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青春・回眸。各团支部要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大力宣传90年来党的光辉历史和宏伟业绩,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单位发展努力奋斗。     (二)青春・行动。各团支部要紧扣“低碳”、“绿色”主题,通过倡议书、座谈会、集体签名、讲座学习等方式,在本单位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低碳办公和低碳生活方式,树立“低碳生活,绿色文化”,“爱护地球,从我做起”的节约环保理念。每个团支部至少要开展一次与绿色环保相关的行动。     (三)青春・学习。各团支部要在单位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读一本好书、看一部优秀电影、分享一首好歌”的主题学习活动。要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加强团组织的联系沟通,针对青年特点,通过开展联欢会、座谈会、读书会等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增进他们之间的交流学习,从而帮助团员青年在思想上、业务上不断提高。     (四)青春・风采。处团委将在“五四”前后开展青年风采展播活动。在单位网站开辟青年风采专栏,宣传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各团支部要及时推荐出先进典型,并形成文字资料,配以图片上报到处团委。     (五)青春・智慧。开展团员青年为单位“十二五”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各团支部要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单位发展、体制改革、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职工队伍建设、单位文化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处团委对好的意见建议与方案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并进行奖励。     (六)青春・相聚。处团委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纪念大会。     1、时间: 5月4日上午9:30-12:00。     2、地点:处机关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全体团员、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     (七)青春・超越。处团委组织开展“超越自我,青春飞扬”登山活动。     1、时间: 5月4日下午。     2、地点:彭州市丹景山。     3、参加人员:全体团员、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青年。     (八)青春・比赛。处团委与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团委在5月中旬组织开展篮球友谊赛活动。(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活动有实效,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纪念活动要突出“传承五四精神 奉献青春激情”这一活动主题,把握活动基调,弘扬时代旋律。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厉行节约、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实施。要把在开展纪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为完成今年各项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络、共青团动态、展板等载体加大对纪念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充分展示团员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      (四)认真实施,及时上报。请各团支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及时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加处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将开展纪念活动情况及图片一并上报处团委,联系人李林(QQ:64480020)。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