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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站(厂):
车辆安全是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干部职工的出行安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处属各站、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车辆的管理及行车安全工作,由专人负责车辆驾驶、维修、保养等具体事宜,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二、加强学习,落实制度。各单位要组织驾驶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人民渠一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和超载超速驾驶,礼让行车,自觉维护单位和行业形象。
三、加强检查,严格管理。一是要加强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严格把关,严格做好日常出车各项情况登记;二是要严格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管理,加强车辆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三是要加强冬季行车安全管理,有效把握冬季行车特点,采取措施正确驾驶操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特此通知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