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规划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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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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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安排,请机关各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十一五”期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十二五”期工作计划。有关要求:
一、总结“十一五”期工作要简明扼要,逻辑严密,突出亮点,总结经验。
二、提出“十二五”期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并注意与各业务部门“十二五”规划相互衔接,保持一致。
三、请各科室将“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规划于10月28日前交处行政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特此通知
办 公 室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