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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0-05-28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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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站、各灾后重建项目组:     目前,我处灌区已全面进入汛期,为确保汛期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就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要求各管理站、各灾后重建项目组要认真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坚持领导值班制度和汇报制度,各项目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现重大险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及时报告或者启动相应安全生产预案,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二、各项目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临边安全防护;     三、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线路安全等多个方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要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     四、各项目组要按要求添置自身安全生产防护器具,如安全帽、救生衣等。确保项目组在履行职责时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各管理站、各灾后重建项目组要将检查情况和历次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5日前报处安办。  处安办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