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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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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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站(厂):
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二、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并将站(厂)领导值班名单于4月3日前上报处行办。
三、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长途出行,车辆外出需报请当日带班领导。
四、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全处职工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