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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10 18:0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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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负责全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2、组织编制全处工程管理养护计划和工程维护方案,指导、督促各管理站实施。编写工程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技术总结,审查各管理站的工程预算、决算。

3、负责全处各项工程(含基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报批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现场监管、验收等系列工作。

4、编制年度工程岁修计划,负责组织、指导、检查、落实;审定各站岁修方案,审查预决算的编报,组织岁修工程的检查评比,优良工程的评比和岁修总结。

5、牵头编制全处水资源、水能资源、河渠环境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处闸点、干渠绿化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并督促检查各站管理好所辖范围的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7、负责水利工程土地确权划界工作;

8、负责汛前准备、汛期抢险、水毁修复等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在建工程和已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工程设施重大隐患、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技术分析工作;

10、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新技术应用工作;

11、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技术资料收集、整编及移交归档工作;承办工程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

12、制定和完善工程管理的各种制度、规程,检查各站执行情况。负责工程的建卡和重点工程的建档工作,并做好工程统计。

13、牵头组织涉水建筑方案审定及其补偿事宜,负责涉水建设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参与重大涉水建设工程补偿谈判及合同(协议)的审查。

14、配合搞好政风建设、制度建设、绩效考核、河渠环境综合治理和水质管理等工作。

15、协助完成绩效管理目标的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16、协助有关科室参加安全检查等工作。

17、完成处党、政和处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