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一处>>职能科室>>水政科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承担管理处水政管理的法律咨询,指导管理站开展水政监察工作;
2、按照委托权限在人民渠一处灌区范围内开展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做好内部执行水法规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管理站对河(渠)道依法进行管理;
4、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工农业、生活、生态供水安全预案;指导各站做好管理范围内河渠重点排污企业监督巡查工作;
5、加强对河(渠)道水质监察巡查,与地方环保监察部门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
6、协助做好采砂规划方案的实施监督工作,做好河道巡查,负责协助地方执法部门对河道非法采砂进行严厉打击;
7、负责全处范围内水资源费代收工作;
8、负责全处水政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9、协助完成绩效管理目标的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10、配合搞好政风建设、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11、完成处党、政和处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