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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1-10 18:0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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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强制性技术标准,结合安全形势和安全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处安全生产有关应急预案、制度和检查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负责统筹、指导全处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处总体安全专项检查计划安排;具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或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督查。

3、负责全处安全生产、消防、综合治理、反恐、反邪教、维稳和普法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事故和预防犯罪的教育工作和消防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机关户籍管理。

4、及时有效组织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纠正、整治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5、负责全处治安保卫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负责处机关和处属单位及水利工程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及联防等工作;

6、接受上级安监机构的指导,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

7、负责全处武装部工作及人防工作;

8、协助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

9、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管理。

10、协助完成绩效管理目标的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11、配合搞好政风建设、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12、完成处党、政和处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