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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yinboo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8-0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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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公示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


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省级有关单位党委: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直工委〔201780号)要求,现就公示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二、公示范围。省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和省级有关单位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省直各部门(单位)将《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见附件)在本机关局域网或内部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要认真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公示结束后,各部门(单位)汇总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810日前报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联系人:甘小婷


联系电话:86600381



附件: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724














附件



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


筹集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筹集情况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的筹集工作从20176月开始,截至20186月底,共筹集爱心互助资金901.9623万元。其中,省直机关党员自愿捐款566.4938万元,省直各部门(单位)按5%上缴年度留存党费共135.4685万元,省直机关工委划拨留存补缴党费20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省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资金资助细则(试行)》规定程序,由党支部及时受理困难党员申请,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严格把关审核公示后,报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审批。201711月启动爱心互助金申请工作以来,截至20186月,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审批通过6个批次51省直部门(单位)92名困难党员的资助申请,共发放爱心资助金100.05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54名党员因重大疾病住院受助,共发放爱心资助金52.25万元。


2.22名党员因配偶、子女(未成年或无工作能力的子女)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受助,参照资助标准,共发放爱心资助金32.9万元。


3.1名党员因公去世受助,发放爱心资助金3万元。


4.15名党员本人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受助,共发放爱心资助金11.9万元。


三、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6月底,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结余801.9123万元。


四、根据党员爱心互助资金使用情况,省直机关工委拟研究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