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监督人员证书更换的通知
发布人:liw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7-08-22 00:00
打印
处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证书管理,更好地做到监督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水利部将对已持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的人员进行考核换证,考核合格人员由水利部统一换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员证”,现将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7]147号)全文转发如下,请目前拥有证书且需要考核换证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于2007年8月28日前将姓名与原证书编号报处劳人科,由处统一上报厅建设与管理处,具体培训考核换证时间另行通知。
人劳科
2007年8月22日
水利部办公厅
|
办建管[2007]147号
|
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证书更换工作的通知
|
|
2007年7月10日
|
|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证书管理,更好地做到监督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规的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换证对象是已经持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的人员,新从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取证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核内容及组织形式
1、考核内容
对现持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知识,考核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通过即为考核合格。
培训教材为我部建设与管理司组织编写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必读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2、组织形式
委托部建设与管理总站(以下简称“部建管总站”)承办具体培训、考核工作。其中各流域机构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部建管总站承办;各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部建管总站会同各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共同承办。
换证人员名单由部建管总站汇总后,报部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审核后统一换发证书。
严格核算培训成本(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严禁乱收费。
三、证书管理
1、证书名称
更换后的证书名称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员证”,证书由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印制,证书须加盖“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印章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员证书专用章”钢印。
确因工作需要,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别由不同机构实施的,证书上可分别注明质量监督或安全监督。
2、证书编号
总站及各流域机构分站:水+质安监+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序号(3位数),如:水质安监[2007]001号;各中心站及其辖区内监督站:水+省(市、区)简称+质安监+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序号(3位数),如:水(京)质安监[2007]001号。
四、联系方式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
联系人:赵东晓 王思洪
电 话:010-63202716 63202132
传 真:010-63202685
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联系人:张忠生 庞晓岚
电 话:010-63204337 63204341
传 真:010-632043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