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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合同的通知
处属各管理站:
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已进入全面开展阶段,这项改革涉及到我处沿干渠土地和林木。为了明晰产权、理顺关系、维护我处合法权益,需要对全处沿干渠土地和林木的合同进行清理。请各管理站清理本单位与村、社或农户签定的关于沿干渠土地、林木的所有合同、协议,并将清理结果按附表填写,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水经科,以便开展林木的确权工作。
请各站签收。
水 经 科
二00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