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欢迎您!今天是:
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tanjy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4-09 00:00 打印

转发到:

处属各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世瞩目的“奥运年”。而抓好全处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灌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省水利厅川水函[2008]251号《关于进一步抓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都江堰管理局水政[2008]17号《关于加强都江堰灌区水利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德阳市委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反恐有关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引水枢纽、水厂、重要水闸、电站等工程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及早部署,提前准备,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及侥幸心理,千方百计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构建以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岗位负责制为支撑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对重点工程要具体落实责任人,做到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到位,岗位落实,责任到人,职责分明。凡是由于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对安全值班和应急抢险工作做详细安排,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反恐和内部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水库大坝、引水枢纽、水厂、重要水闸、电站和机关的安全反恐怖工作。要加强情报信息搜集与研判,牢牢掌握反恐工作主动权。要切实加强完善防范措施,确定本单位内安全反恐怖工作的重点,落实领导、技术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值班,按照有关工作规程加大巡视检查力度,确保重点目标和部位不受侵害。要切实做好反恐应急力量的准备,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强化管控措施,并积极开展正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维护稳定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
   三、 加强供水水质安全管理,确保饮水安全
   各单位要强化供水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厂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严格持证上岗,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领域。要加强供水工程的日常维护和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加强供水水质监测,防止在供水水源地和生产领域内发生投毒等严重破坏水质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加强联系沟通,严格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不稳定、不安全的苗头及发生安全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如实报处安办。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所在镇乡公安派出所、灌区群众加强联系沟通,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以上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确保工程安全。
                                  公 安 保 卫 科
                                  水 政 办 公 室
                                  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