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通知公告
处属各单位:
我处研究决定,发放2008年度防洪奖及“五.一”节日慰问费。
发放范围: 1、防洪奖发放范围为:在岗正式职工、合同制工、计划外用工
2、节日慰问费发放范围为:在岗职工、离岗休息职工、离退休职工、合同制工、计划外用工。
发放标准: 1、防洪奖:基数每人300元,系数与目标管理奖系数一致。
2、节日慰问费:每人100元。
经费来源: 1、防洪奖:处机关及渠道管理站在管理处报销;电站在承包经费中列支;建设公司在本单位的经营费用中列支。
2、节日慰问费:渠道管理站按每人50元在管理处报销,其余50元由本单位匹配。电站在承包经费中列支;建设公司在本单位的经营费用中列支。
如有疑问,请与计财科联系。
计 财 科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