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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度水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qinzh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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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2017年,我处水政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处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水政执法、水政巡查、水法规宣传、水资源费改税资料移交、河(湖)长制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水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拟在本年度水政工作会上,对2017年度(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在水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条件:

见附件《水政执法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处属各管理站范围内推荐先进单位2个。

三、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水政执法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于9月4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处水政邮箱szb2407@163.com,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处水政科。

联系人:秦振罡 13908106191(6619)



附件:《水政执法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upload/file/20180830/20180830143985598559.docx



水政科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