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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离退休职工体检的通知

发布人:luoxianjun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6-20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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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组织离退休职工体检的通知

人二处【2017】67号

 

处属各基层单位:

为构建和谐,体现单位对离退休职工的关心关爱,为离退休职工做好事做实事,让离退休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经2017515日处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年开展离退休职工体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的组织

由党委副书记谢羽牵头,离退科、各基层单位具体经办,财审科协助。离退科负责制定全处体检方案,协调各基层单位,协助报销费用,具体负责机关离退休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离退休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财审科负责体检费用的支付、报销等。

二、体检的范围

20171231日之前退休的本处职工(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方式

1、定医院。各基层单位通过实地走访和多方比较,选择技术力量较强、服务态度较好、经验较丰富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作为体检医院。为减少工作量,建议相邻或者相近的渠道管理站、电站可联合考察,共同选择合适的体检医院。

2、定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到2017831日前完成体检。201791日至1231日退休的职工,于201712月底之前完成体检。

3、定标准。按退休男职工400/人、退休女职工500/人的标准控制,超出该标准,由职工自付。

4、关于长期居住于外地的退休职工的体检。长期居住于外地的退休职工,在指定医院体检确有困难的,经与所属管理部门协商,可在居住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或者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凭正规体检发票报销。

5、职工自愿。各经办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将政策通知到每位离退休职工,动员离退休职工尽量参加体检,同时也要尊重离退休职工本人意愿。如果离退休职工不参加体检,单位也不可能将费用发给职工本人。

四、费用的支付和报销

1、由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费用支付。体检完毕,领取体检报告后,各基层单位到医院取得发票或核实体检名单和费用,将本单位人员名单和费用汇总,经离退科初审后,报财审科审核,由处财务统一支付费用。

2、长期居住外地人员体检费用报销。由各站将人员名单和票据汇总,经离退科审核后,交财审科报销。报销金额:低于控制标准的,按实报销;高于控制标准的,男职工最高400/人,女职工最高500/人。

4、开票的单位名称:都江堰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分公司。长期居住外地人员体检票据也应尽量开具单位名称。

5、德阳江渠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人民渠绵阳建设公司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体检费用,不在处财务报销。

五、各经办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组织联系、协助报销费用等服务工作,务必覆盖到每一位离退休职工,工作要认真细致,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安全,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让离退休职工充分感受到单位和组织的关爱和温暖。

 

201768   

附件:各单位离退休职工名单离退休职工体检名单

请各基层单位、财审科、离退科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