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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处属各单位(含在建工程项目部):
6月24日,茂县发生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入汛以来严峻的防汛形式,省委和省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办发电【2017】18号);水利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落实好防汛减灾责任。处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紧急通知精神,立即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防汛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汛责任
处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施工单位防汛责任人以及技术、监测、物资保障等各类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专职联络员,畅通沟通联系渠道,落实保障措施,建立信息确认反馈机制,保证各类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二、全面开展工程隐患排查
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力量抓紧对水库、电站、渠道工程及周边有影响区域的防汛安全隐患开展全面细致的再排查、再摸底,并建立台帐。在建水利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现场、生活办公营地的隐患排查治理,问题突出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三、全面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紧一步抓紧有利时机,组织做好工程防汛应急演练。在演练中,要根据工程可能遭遇的各类灾害和受威胁人员、抢险队伍、物资的具体分布,科学制定演练内容和流程,突出突发应急灾害时的人员避险转移,以练为战,防患未然,使演练更具真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快速、有效、有序地应对各类突发灾害做好准备。
四、全面做好监测和信息交流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气象、防办、水务等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与处属各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水利工程上下游雨情、水情及工情信息。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指导、督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监测预警设施和手段,及时将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通报给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
五、全面做好抢险队伍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大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力度,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同时要注重与当地防汛机构的相互联动,加强交流,团结一致,相互支援,合力抗灾。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管理,千方百计保障防汛抢险需要。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防汛抗旱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