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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关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含在建工程项目部):
6月24日,茂县发生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月28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王东明书记号召全省行动起来,打一场防灾减灾的“人民战争”。6月28日下午,尹力省长主持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要求从7月1日起,全省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6月30日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7〕891号文件下达了我省开展水利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处研究决定,现就我处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山洪地质灾害是造成我省汛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灾种,历来都是我省防汛减灾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进入主汛期以后,受强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发生概率显著增加。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站要迅速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站辖区工程实际,科学制定排查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按照水利工程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锁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按照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
(一)水库工程。要把鲁班水库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围绕水库坝肩山体、坝基、取水枢纽、隧洞、管理房等部位,重点排查滑坡、崩塌(危岩)、不稳定斜坡以及其他地质灾害隐患,检查安全隐患巡查、监测相关制度建立情况;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着重检查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渠道、水闸工程。对渠道设施,要重点检查高大填方渠段、渡槽和隧洞等建筑物,严密排查渠道高边坡、古滑坡体等部位。对水闸工程,要重点检查水闸基础、闸室两岸边坡、管理用房等,并检查设备启动运行可靠性。
(三)电站水文设施。电站要重点检查取水枢纽、引水系统、前池、压力管道、厂房、升压站、尾水、生产生活用房等部位,对厂区滑坡、崩塌(危岩)等风险要加密观测。对于水文(位)监测站点,要重点检查站房基础、水文缆道基础以及附近山体(含堡坎、护坡)是否存在滑坡危险、沉陷等地质灾害。
(四)在建工程。要重点排查主体建筑物、开挖高边坡、围堰深基坑,泄洪等临时建筑物,施工用电、交通运输、供排水系统,填筑料场、弃渣场,隧洞工程、施工营地。
三、落实工作措施,全力防范安全风险
(一)建立工作台账。处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地灾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应包含排查的时间、部位、隐患确认等内容),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安全管理责任人签字认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务必在7月31日前完成。
(二)强化风险警示。对排查新发现的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工程管理科,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告知率、知晓率两个100%。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三)完善防范措施。对确认的隐患点,要坚持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确保对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凡是有人居住、有工程活动的地段、区域逐点逐段排查,科学评估风险,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
(四)强化整改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对险情紧迫的,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
四、明确时限要求,畅通信息渠道
本次排查工作时限2017年7月1日至31日。
在工作开展期间,按照“一日一报”原则,各站要及时将当天的排查结果于当日下午5时前报工程管理科(联系人:李建男,电子邮箱:522797026@qq.com,电话:13550632587)。
处属各单位要落实一名单位负责人、一名部门负责人和一名具体联络员,收集每日工作成果并汇总上报。
五、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安排
(一)从2017年7月1日至10日,各单位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再一次进行排查,对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和警示措施。
(二)从2017年7月11日至20日,处水利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处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对应的整改和防护措施。
(三)从2017年7月21日至31日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时间段。
从2017年7月11日至31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处水利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落实排查,安排整改或防护措施。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