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欢迎您!今天是:
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liw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7-07-20 00:00 打印

转发到:

 

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部署,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照附件要求在81日前统一将报名所需资料证件交处人事劳动科。

二、书籍征订。据咨询,二级建造师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管理与实务及专业科目书籍费用共计约560元每套。其中专业科目书籍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三类书籍教少,必须提前报名预订。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复习资料36元每册。

     三、报名考试情况可及时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具体情况可咨询处人事劳动科。

   

 

   特此通知

               处人事劳动科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7224

各市(州)人事局、规划和建设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 200791516日举行。

    9 月15 上午9001100考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 月16 上午9001200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7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规定,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为保证《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后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
.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
    2
.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
.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 20031231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 2007716 日至 88 日,各地须在2007810日前将报名数据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www.scpta.gov.cn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或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并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建设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首次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其中《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七楼,电话: 8555145885568345)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网址:www.scpta.gov.cn,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续考人员直接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报名手续。

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以及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一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设置考场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30元,不设考场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5元,其余经费报数据时一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

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人事考试信息系统》中除保留14个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增加调整后的3个新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依次排后,有关名称及代码附后(见附件1、附件2)。

六、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有条件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前培训工作和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有关事宜由省建设厅另文通知。

八、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2

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二)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调整情况,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二)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中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人事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3

 

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有关考试大纲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由于从2007年开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7个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人员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ΟΟ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