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欢迎您!今天是: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开展工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liwj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9-06-03 00:00 打印

转发到:

人二处(2009)50号
处属各单位:
   根据川职改办(2000)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我处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工勤人员职称评聘的实施办法》。
   2009年度工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首次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将在近期同时进行,请符合参评和晋升条件且有意参加评审的人员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交处人事劳动科。
   以后年度工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与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时间同步,每年5月为接受申请、上报材料的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关于工勤人员职称评聘的实施办法》
 
                                                       2009年5月31日
附件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关于工勤人员职称评聘的实施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岗位成才,逐步实现对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根据川职改办(2000)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决定对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评聘对象: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技术工作岗位相关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工勤人员。我处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工程科、设计队、灌溉科、电站生技股、渠道管理站工灌股、财务和行政办公室网络以及其他各类管理岗位等。
    二、评聘原则:实行评聘分开,从初级职务起评的原则。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首次申报评审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在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以毕业时间为准,下同),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获得中专学历后,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首次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在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方面应具备以下条件:获得硕士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七年以上。
   (三)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具备相应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四、职务晋升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方面的要求与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相同,参见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考评和聘任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相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处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初评通过后推荐至水利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评审,评审通过后取得任职资格。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职称考试规定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具备相应等级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英语合格证书。
    对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的工勤人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实施聘任,不受身份限制,可以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也可不聘。
    六、管理与待遇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勤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执业)资格后,原身份不变,已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聘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务待遇,对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从解聘之日起,按解聘后的新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勤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退休费计发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