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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属各单位: 2016年,我处水利综合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处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水法宣传、水资源费委托代征、保护水利工程安全、维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法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水利综合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拟在本年度水政工作会上,对2016年度(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水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条件: 见附件《水政执法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全处范围内推荐先进单位2个。 三、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先进评选办法(试行)》(人二处[2017]19号)进行推荐评选,于8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处水政邮箱szb2407@163.com,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处水政科。 联系人:秦振罡 13908106191(6619) 附件:/upload/file/20170804/20170804161894229422.docx 水政科 2017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