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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度水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qinzh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8-03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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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2016年,我处水利综合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处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水法宣传、水资源费委托代征、保护水利工程安全、维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合法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水利综合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拟在本年度水政工作会上,对2016年度(20168月至20177月)在水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条件:

见附件《水政执法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全处范围内推荐先进单位2个。

三、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先进评选办法(试行)》(人二处[2017]19号)进行推荐评选,于8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处水政邮箱szb2407@163.com,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处水政科。

联系人:秦振罡 139081061916619

附件:/upload/file/20170804/20170804161894229422.docx

水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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