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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处委[2007]14号
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林强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通知
处属各党支部:
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深地激励和感动着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他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胡锦涛总书记对他的先进事迹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委决定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省直工委、省水利厅机关党委相继发出通知,并对学习林强先进事迹提出了实施方案。我处党委于4月向各支部发出了向林强同志学习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党委中心组传达学习了林强同志先进事迹,为进一步宣传学习林强同志的崇高精神,现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真宣传学习,并要求如下:
一、学习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要与我处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二处”相结合,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基层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学习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发扬老一辈二处人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相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6.25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抗旱夺丰收,防汛保平安,为实现“行业强、单位兴、职工富” 的共同愿景而努力奋斗。
三、学习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要立足自身本职岗位,把爱岗敬业、讲奉献、比贡献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四、学习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学习简报、网络平台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营造学习氛围,形成学习合力。
五 、学习林强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各支部要在8月15日前组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联系实际,营造氛围,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林强同志身上所表现出的崇高品格和崇高精神融入到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在单位形成互帮互助,人际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党员个人要对照林强的事迹和精神提出我要学什么?应该怎么做?并开展好帮困扶贫活动。
各支部要将学习讨论贯彻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处党委办。
附件: 林强同志先进事迹见处局域网“处内信息栏” 近期人民日报 四川日报
中共 四川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2007年8月3日
(请各党支部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