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二处>>通知公告
处属各单位:
我处研究决定,发放“五.一”节日慰问费及2009年度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奖金。
一、“五.一”节日慰问费,100元/人,全处在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不含停薪留职人员。
二、2009年度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奖,400元/人,系数如下:处级2.0;副处级1.9;科级1.6;副科级1.5;股级1.2。 发放范围: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计划外用工。
如有疑问,请与计财科联系。
电话:13981081445(短号645);13808100864(短号664)
计 财 科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