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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人民渠二处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会即将召开,管理处拟于会上表彰过去一年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集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先进单位,2个,处属各单位参加评选。
(二)先进集体,8个,处属各单位的股室、工段、车间、班组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健全防汛组织,建立防汛管理制度,责任分解明晰,措施有力。
2、根据各单位实际,认真编制执行年度防汛预案,在规定时间内报审。预案编制合理、规范、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3、树立防汛保平安意识,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工程运行情况,及时发现、上报、处理险情,并有相应管理办法和制度。全年无人为责任事故发生。
4、严格遵守管理处《输水调水管理制度》、《输水防洪值班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5、对防汛工作有特殊贡献或突出表现。
(二)先进集体
1、严格执行处、站防汛调度指令,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各项工作。
2、落实责任人,做好各种记录,无漏报、错报水情、雨情。
3、在防汛工作中及时发现、上报、处置险情。
4、对防汛工作有特殊贡献或突出表现。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坚持民主,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先进单位由具有参评资格的单位推荐;先进集体由具有参评资格的单位在本单位内推荐,由供水管理科汇总、初审后报处班子审定。
(二)坚持评选标准,保证优中选优。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难度、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评选,如确实不具备评选条件,可以少评或不评。
四、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上述要求于4月19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发至供水科邮箱ggk1105@163.com
联系人:李海强,13778209260(V68260)
供水管理科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