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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一”评选表彰先进的通知

发布人:dengl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6-11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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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七·一”评选表彰先进的通知
 
处属各党支部:
    2007-2008年,全处各级党组织围绕全处的经济发展积极努力,做出了贡献,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处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奋不顾身,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七·一”即将来临,为了创优争先,鼓励先进,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和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处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战斗在基层和救灾一线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条件、贡献突出、事迹典型的均可推荐。本次表彰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在保证和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发展上发挥作用好,“三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管理处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深入抗震救灾一线,组织指挥有力,在工程抢险、大坝除险、供水抢修、水电抢险、水质监测、勘察设计、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引导和激励党员在本职岗位上践行先进性,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重视党支部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完成好。
  4、党组织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民主团结、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中纪委“八项禁令”,近两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所在单位无重特大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5、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内民主渠道畅通,党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的制度和相关规定落实,党内和谐团结。
  6、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真情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群众满意度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组织的决定,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 事,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度高。
  3、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尤其是在重灾区抢险一线,临危不惧、舍己救人、尽职尽责,奋力保护和救助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在工程抢险、大坝除险、供水抢修、水电抢险、水质监测、勘察设计、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中冲锋在前,做出了突出贡献。
  4、作风朴实,正直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5、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和党建业务知识,履职尽责,注重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风顽强,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奋勇拼搏。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在工程抢险、大坝除险、供水抢修、水电抢险、水质监测、勘察设计、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中冲锋在前,做出了突出贡献。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是党员和群众的贴心人。
  5、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身形象好,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
  6、党支部工作有创新、有活力、有凝聚力,党员作用发挥明显。党支部书记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单位发展中成绩显著。
  7、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单位职工零上访。
  8、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含2年)。兼职是指兼任支部委员以上的党务干部。
  三、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积极营造氛围,在全处形成“评先进、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2、保证评选质量,要坚持标准。
  3、各单位务必将推荐的名单于6月13日前报处党委办公室。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2008年6月11日  
            
                 (请各单位速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