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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2008年清凉饮料费、上半年劳保费的通知

发布人:zhangh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5-0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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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接处劳人科通知,发放2008年清凉饮料费及上半年劳保费:

  一、二00八年清凉饮料费按100元/人发放,发放范围为全处正式职工(含离岗人员)、计划外用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二00八年上半年劳保按100元/人发放(其中常年劳保50元/人,季度劳保50元/人),不再发放劳保物品。发放范围为全处在岗正式职工和计划外用工。

 

                              计划财务科

                             二00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