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008年清凉饮料费、上半年劳保费的通知
发布人:zhanghong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5-04 00:00 打印
处属各单位:
接处劳人科通知,发放2008年清凉饮料费及上半年劳保费:
一、二00八年清凉饮料费按100元/人发放,发放范围为全处正式职工(含离岗人员)、计划外用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二00八年上半年劳保按100元/人发放(其中常年劳保50元/人,季度劳保50元/人),不再发放劳保物品。发放范围为全处在岗正式职工和计划外用工。
计划财务科
二00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