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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发布人:dengli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08-06-04 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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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紧急通知

处属各站(厂、公司、科、室):

  自5月12日8.0级大地震以来,水利系统各条战线涌现出了许多感人的先进事迹,接水利厅川水函〔2008〕491号文通知,水利将表彰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来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我处在全处范围内推荐评选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处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战斗在基层和救灾一线的集体和个人,凡符合条件、贡献突出、事迹典型的均可推荐。本次表彰以先进典型事迹为依据,不设名额限制,及时表彰。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党组关于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视灾情如命令,视时间如生命,行动迅速,组织有力,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深入抗震救灾一线,组织指挥有力,在工程抢险、大坝除险、供水抢修、水电抢险、水质监测、勘察设计、后勤保障等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顽强,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奋勇拼搏。

      2.不顾个人安危,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尤其是在重灾区抢险一线,临危不惧、舍己救人、尽职尽责、奋力保护和救助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3.在工程抢险、大坝除险、供水抢修、水电抢修、水质监测、勘察设计、后勤保障等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中冲锋在前,做出了突出贡献。

      4.积极主动出谋划策,提出具有较强价值或实际效果的建议措施,对解决水利抗震救灾重大复杂技术问题、为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要求各单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于6月5日上午之前报党委办公室,推荐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求附先进事迹材料,由党办汇总报处批准后速报水利厅。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委员会

                        2008年6月4日  

                 请各单位速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