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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属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08]45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搞好灌溉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收阅。
办 公 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搞好灌溉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紧急通知
川水函[2008]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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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大型灌区管理单位: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我省灌溉工程遭到严重破坏,各地对地震受损灌溉工程进行了应急修复,目前部分工程已完成应急修复并投入使用。为使灌溉工程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应急修复灌溉工程安全运行,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必须加强灌溉工程管理。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搞好用水调度,管好用好现有水量
要根据工程现状和实际供水能力制定合理的用水分配方案,工程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必须限制供水,并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供水计划,保证灌溉用水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搞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地震受损工程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在运行中出险的可能性大,因此,必须切实搞好工程管理。要坚持巡查制度,密切注意工程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特别是应急修复工程多为灌区枢纽、重点建筑物、重要渠道等骨干工程,控制范围大、重要程度高,且工程修复多为临时性措施,对位置特别重要的工程要坚持二十四小时监控,如有危急情况,必须果断停水处理。
由于地震影响极大,在加强受损和应急修复工程管理的同时,必须注意其它重要工程的变化,及时发现工程隐患情况,对影响工程安全的要果断处理。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
由于震损灌溉工程量大面广,水利部门要恪尽职守,履职履责,同时,充分发动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密切关注工程运行中的变化情况,共同管好用好现有工程,确保工程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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